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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08-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字号:[ ]


各科室: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委〔2008〕4号),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主题宣传教育,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上来,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上来。
    二、总体要求
    本次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加快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积极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增强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建设“平安海盐”、“法治海盐”,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贯穿始终。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县“两会”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努力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群众掌握基本内容。在主题宣传教育中,要牢牢把握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愈加明确主要任务,切实针对主群体,着力解决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主要问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各项工作的过程,转化为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的过程。
    1、牢牢把握主题,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主题;进一步明确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把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共同理想、共同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上来,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全县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2、始终贯穿主线,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长期坚持、努力实践。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愈加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全面实现小康、继续走在前列”奋斗目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等五个方面,是党的十七大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清醒而顽强地为之奋斗,继续走在前列。
    四、  方法步骤
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原则上安排两个月时间。
    (一)工作部署阶段(从2008年12月到春节)。
    1.组织动员和具体工作部署。县局召开专题党组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系统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春节后到3月底)。主要是:按照既定方案,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较大声势,圆满完成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1.继续开展主题宣传。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七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坚持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广泛开展讨论活动。通过专题教育,在普遍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理论政策水平和认知能力基础上,联系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体,突出重点,认真组织讨论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要重点结合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等讨论活动;法律服务队伍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学习讨论活动。
    3.积极组织局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4—6月)
    积极推进全系统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展开,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总结主题宣传教育工作,提炼和推广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做法与经验,使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一城三地”建设总战略的重要举措,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建立工作机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叶国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曹国荣同志担任,成员由朱芳、陆周良、康建其、吴岳江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岳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率先垂范。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做带头学、认真学的表率,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学以促用、用以促学的表率,真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坚持统筹安排。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重视借鉴以往组织实施专题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正确处理主题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4.营造宣传氛围。全系统各单位要围绕主题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各阶段工作,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发挥简报、网络的优势和特色,开辟专题、专栏,针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不同阶段,既全面又有重点地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好做法,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增强主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00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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