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吴旭东一行,对我县申报201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武原街道建新村进行了检查考核。
2010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浙司〔2008〕101号),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新一年度创建中,建新村积极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