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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肖钰鑫督查人民调解实事工程工作并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2011-09-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基层科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办[2011]60号)文件。为了全面了解各镇(街道)落实文件精神的工作情况,近日,由副县长肖钰鑫、司法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本着查问题、找不足的目的,通过实地查看(秦山北团村、杨柳山村、开发区西塘村、新海村)、听汇报、翻阅资料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实事情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调解队伍建设、村(社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情况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会上,副县长肖钰鑫对各镇(街道)对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健全和完善;二是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加强和提升;三是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和落实;四是调解工作保障机制的明确和到位。同时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既要在“三个进一步”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提高对健全人民调解机制作为政府实事工程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前阶段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要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奖惩机制的保障,切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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